每當夏日午后,連街上的灑水機都在播放著「我從山中來,帶著蘭花草。種在小園中,希望花開早.…」那歌詞是胡適寫的早期白話詩《蘭花草》(原名《希望》)。而他這一生,也真是拈了蘭花又惹蘭草,滿庭芳。
自從「五四」以來,思想文化領域里沐浴了一陣歐風美雨,諸多傳統陋習——被打倒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式婚姻也被痛打得落花流水。你看,沉穩如魯迅,把朱安當成「母親送給我的一個禮物」,束之高閣,敬如陌路。澎湃如郭沫若,在花燭夜揭開新娘紅頭蓋,驚呼:「母猴!」然后落荒而逃。更不要說,浪漫如徐志摩,為了先后追求林徽因與陸小曼,把張幼儀當作絆腳石而無情踢開。
其實,那些被棄的女人,個個出身閨秀,溫淑賢良。當男人們在外面世界尋找自由與愛情,她們卻在家恪守婦道、伺候公婆,隱忍空房、孤燈一生。她們不幸地成了一個時代的犧牲品。
只有胡適,與江冬秀奉命成婚,看似廝守終生,有了「小腳太太、留美博士」的笑談。作為新文化運動的思想干將,胡適為什麼安心成全了一樁舊式婚姻?
胡適早年失怙,母親的撫養對其一生影響至深。胡適13歲時,聽由母命,與安徽江村江冬秀訂婚。胡適說過:「我母親不識字,但她是世上最好的女人。」
胡適對這樁舊式婚姻的安命,確有出自孝心以及一份對母親這一類無才有德婦女的寬容。郭沫若、郁達夫、徐志摩...那些「愛情騎士」,為了自己的幸福,而犧牲了發妻的終身幸福,并且無一不表現出對原配的嫌惡。他們的愛情何其羅曼蒂克,但他們的做法何其不平等。他們忽略并封鎖了一個女人的生命尊嚴與情愛尊嚴。寧愿說,胡適的婚姻,包含著他對待婦女上的平等觀。胡適在性格上,溫和中庸。紳士文明,是他的人格追求。
唐德剛在《胡適雜憶》中說:
適之先生是位發乎情、止乎禮的膽小君子。搞政治,他不敢‘造反’:談戀愛,他也搞不出什麼‘大膽作風’。」「豈不愛自由?此意無人曉。情愿不自由,也是自由了。」胡適結婚前夕寫的詩句中,是紳士的隱忍與微笑,自嘲繼而超脫。
胡適有他的處世哲學。他不像徐志摩一類人,一生為愛而活。他的人生,志存高遠,在于仕途經濟,經邦治國。愛情是他的調味部分。他在婚姻上,大致也與他的政治主張一樣,要的是理性與秩序。留美期間,甚至寫過一篇維護傳統婚姻制度的文章。他二元論地看到了自由戀愛飚風下隱藏的實驗危機。
對江冬秀,胡適也曾懷著「點滴改良」的愿望。在他寫給江冬秀的信中,他鼓勵她識字、讀書,并想象了婚后夫妻在思想上唱和的閨趣:「我當授君讀,君為我具酒。」1917年,胡適回國,12月,他帶著一顆「撲通撲通好奇的心」,與江冬秀結婚。婚后燕爾,一年未到,長子祖望誕生。
唐德剛說:胡適是中國社會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里最后一個福人。許多男人都替胡適扼腕嘆息,喟嘆他一世才俊,卻配得一個沒有文化、鄉野粗鄙的小腳女人。真是鮮花插在牛糞上的顛倒版。
然而胡適的婚姻,并非只有一雙小腳、一個鄉婦。胡適并沒有完全安心覆盆于一樁老式婚姻。失之東隅,收之桑榆。胡適自有一套婚姻哲學:「智識上之伴侶,不可得之于家庭,猶可得之于友朋!」看看美國情人威廉司,看看中國小情人曹誠英。看看他任駐美大使期間的杜威夫人羅慰慈,看看他的美國二房東哈德門太太!
盡管江冬秀一生沒搖撼過她的夫人身份,但她也是婚姻之重的不堪承受者。而作為男人的胡適,他并非是「小腳太太、留美博士」美談里的圣人,他也是個在社會領域里愛惜自己羽毛、理性做事的大思想家,在私人領域里彩旗飄飄、紅旗不倒的偷腥丈夫。男人,本性?